7月27日,在清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刘丹、张国瑞2名同志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被任命为清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上,清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永正作了关于提请2名同志任清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报告。
刘丹、张国瑞2名同志分别作了供职发言。
清丰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院工作,接到法院提请议案后,第一时间启动审议程序。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任命刘丹、张国瑞2名同志为清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的任命决定。清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奇峰为通过任命的2名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结束后,清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永正对新任命的2名同志表示祝贺,勉励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新作为,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政治部
文字:郭世冉
原标题:《清丰县法院提请任命2名审判员获县人大常委会议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