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29日下午,洛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并通过人事任免事项。根据表决结果:
任命:
余培仕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县级)。
决定任命:
李书杰洛阳市人民*府秘书长;
刘茂钦洛阳市教育局局长;
易勋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免去:
刘茂钦洛阳市人民*府秘书长职务;
余培仕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宋义林洛阳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刘向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娜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肖秋宣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慧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年8月28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东升的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霍昱廷的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陈寅的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毛冠楠为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处级);
徐金峰为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8月29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支佰文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二)
免去:
张彦伟、耿朝君的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赵西永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石文英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左献民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孙秀峰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鲁志凌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乔永成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左献民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扶新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社奇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尚国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晓丽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殿北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西永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茹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王克臣的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韶迅的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扶新的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洛阳人大、信阳日报、濮阳网
总监制|刘克*总编审|郑北周
主编|程琳责编|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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