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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9 10:44:00
刘云涛 http://pf.39.net/bdfyy/bdflx/140225/4343550.html

为进一步转变*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有效促进就业,根据《清丰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实施办法(试行)》(清*〔〕30号)文件精神,经县*府研究同意,濮阳市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承接单位,现将“*府购岗”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濮阳市辖户籍;

2、年龄要求: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人;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纪、*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清丰县以“*府购岗”和“网格员”形式就业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年清丰县“*府购岗”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2个,共计26人,详见附件《年清丰县招聘“*府购岗”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清丰县“*府购岗”招聘公告》在清丰县人民*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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