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河南大周律师事务所刘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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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记者自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20日。学生按照学费和住宿费的实际总额申请。学费和住宿费如超过元(研究生1.2万元),最高按元(研究生1.2万元)办理。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我市同一县区;学生当年没有获得高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若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支持借款学生提前还款。首次办理申请的学生,需要在网上申请。之前已经通过所在高中进行预申请的学生,无须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