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高堡乡、大屯乡人民*府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高堡乡、大屯乡人民*府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QC[]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台(高堡乡、大屯乡各台),预算金额:万四、采购需求:1、采购范围:W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详见招标文件);2、资金来源:中央财*资金和县*府财*资金占70%,居民自筹资金占30%;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5、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府采购*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策、*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府采购*策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日期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5.参加*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需是生产制造商,有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7.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含有与热泵制造、生产等相关内容。(提供原件)8.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设备需提供国家CCC认证证书,产品具备年1月1日以来的具备资质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证书原件)9.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叁级或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的,须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并附《安装委托协议》,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和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接受同一安装企业受托于多家生产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10.根据《关于在*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