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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5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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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二十四孝”的人,已经不多了;知道“二十四孝”的年轻人,更是少之又少。“孝”在今日社会,似乎已是一个“过气”的词,人老珠*般,逗不起众人的欲望了。我们读《二十四孝》,感觉那似乎是十分遥远的故事。其实细细想来,它好像又近在咫尺,离我们并不远。

二十四孝之(9)----刻木事亲

汉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qú]劳之因,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兰问得其情,遂将妻弃之。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沁阳一带)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时。寄言诸子侄,各要孝亲闱。

刻像思亲真情义,木灵兰归诉泪滴。事明决将拙荆弃,亲如在世共相依。

二十四孝之(10)----行佣供母

后汉江革,少失父,独与母居。遭乱,负母逃难。数遇贼,或欲劫将去,革辄[音zhe]泣告有老母在,贼不忍杀。转客下邳[音pi],贫穷裸跣[音xian],行佣供母。母便身之物,莫不毕给。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负母逃危难,穷途贼犯频。哀求俱得免,佣力以供亲。

行难负母数遇贼,佣丐尚孝感贼退。供母甚丰足下微,母由孝廉脱偞卑。

二十四孝之(11)----怀橘遗亲

后汉陆绩,年六岁,于九江见袁术。术出桔待之,绩怀桔二枚。及归,拜辞堕地。术曰:“陆郎作宾客而怀桔乎?”绩跪答曰:“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术大奇之。

陆绩,三国时期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孝悌皆天性,人间六岁儿。袖中怀绿桔,遗母报乳哺。

怀孝小儿心念母,橘藏袖中报乳哺。遗亲情深奇袁术,亲贤博学隐鸿儒。

二十四孝之(12)----埋儿奉母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东汉隆虑(今河南安阳林州)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埋子赡亲不得法,儿幼何辜难成牙。奉天幸得釜金下,母活子存团圆家。

清丰县农村首届“孝老子女”和“不孝子女”评选工作正有序开展,全社会都要树立“孝敬老人光荣,不孝老人可耻”的荣辱观。做为孝道之乡--清丰儿女,我们应该争做孝老敬老典范,让“孝道之乡--清丰”这张名片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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