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上级通知,因年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未正式公布,需延长年7月结算期,现将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口径及业务办理时间告知如下:
一、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元执行。
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三、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1元、1元及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年7月7日前(含7日)暂停办理社保登记、缴费核定、缴费申报等各项业务,7月8日正式对外受理各项业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