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杨斌
我院将按照县委部署,以“四晒一诺”活动为契机,找准司法定位,细化服务举措,特作如下承诺:
(一)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原则,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坚持“案案是公正载体、人人是服务主体”,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实效。
(二)开展专项活动。一是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三是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四是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五是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六是开展涉民营企业行*审批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三)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审查逮捕案件三日内办结,审查起诉案件十五日决定是否起诉、是否退回补充侦查。对情节严重、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坚持挂牌督办,坚决不让涉企业案件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四)加强检企联系。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主要领导分包重点项目,深入企业一线,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法律服务。
携手新阶段,开启新征程!我们将坚持行先于言、行胜于言,持续提升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以一流业绩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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