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报请上级领导同意。清丰县民*局婚姻登记处定于年3月2日起恢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将疫情期间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将采取电话预约方式接受当事人婚姻登记申请,在特殊时期,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登记场所。同时建议没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暂缓登记。
预约-
办理时间:(工作日内)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每天办理婚姻登记人数和预约婚姻登记人数实行总量控制(离婚10对,结婚20对),根据婚姻登记申请人预约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办理婚姻登记。对没有预约的或过了预约时间段的当事人,当天不给予办理婚姻登记。由于是特殊时段,对于在办理期间手续不全者,请另行预约时间。
三:对所有进入登记处的人员,进行询问排查登记并进行体温监测。凡体温异常(37.3度及以上)、不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登记处。
四:避免扎堆办理,登记处将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现场采取限流措施,每次只限两对当事人进入。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未预约的当事人应当先预约再办理。
五: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如有不服防控管理搅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交于警方依法处理。
六:请各位已预约的当事人,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结婚(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三张);离婚(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每人两张);补领婚姻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档案局复印原始档案复印件,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减少在婚姻登记场所的逗留时间。
七:对来自疫情重点区域的人员,需居家隔离观察未达14天的,对来自其他地区无健康证的人员隔离未达7天的,暂不接受婚姻登记申请预约和办理婚姻登记。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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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民*局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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