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和清丰县水利局共同举办第29届“世界水日”、第34届“中国水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大力宣传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等生态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惜水、爱水、节水、护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清丰县检察院*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通报清丰县检察院涉水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清丰县水利局*组成员、副局长王占广通报清丰县水利局水行*执法及河长制河湖管护工作开展情况;清丰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孔鼐发布三个涉水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清丰县水利局水*监察大队队长杨涛发布两个水行*执法和一个“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典型案例。三名市人大代表、三名县*协委员应邀参加。濮阳日报、东方今报、濮阳在线、大濮网、清丰电视台、清丰网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王占广、孔鼐、杨涛现场回答了新闻媒体提问。会前观看了年“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宣传片。
濮阳日报大濮网清丰网清丰电视台主要做法
自清丰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打造“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保护生态环境、呵护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共立案32件,依法发出32份诉前检察建议,并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01
摆上重要位置,统筹谋划推进
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要职责,建立日常巡查、联动协作、警示教育等制度推进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年8月4日,我院同县河长制办公室共同举行了清丰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揭牌仪式,为清丰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02
聚焦河道治理,呵护一渠清水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依托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健全生态环境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监督制约,共同推进河湖治理,全力保障引*入冀补淀工程。
03
查处校园自备井,保护地下水资源
我县境内地表水资源匮乏,被省水利厅界定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资源逐年减少,保护地下水资源任务十分艰巨。年5月份,我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多所乡镇中小学校存在违法使用自备井取水的情况。随后,及时与水利部门沟通,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乡镇校园使用自备井取用地下水的情况进行逐个排查。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督促封闭16处地下水井,督促6处单位办理取水许可证。
04
开展专项行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通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我县唯一一处县级饮用水保护区——八里庄地下水井群进行细致的排查。针对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乱排污、乱堆垃圾等危害水质安全的行为,办理了全市首例水源地保护案件,并通过诉前程序形成与水利局、镇*府的多方协作,建立安全保障机制,落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为饮用水水源地撑起法治“保护伞”。
05
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费,服务保障*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通过对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系统排查,发现全县建筑项目在水土保持补偿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上存在漏洞,便积极同水利部门沟通,共同研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开展联合行动,向全县符合征收条件的建筑项目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并依据相关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截止目前,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余万元。
典型案例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
涉水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1.清丰县检察院督促治理城关镇程园沟黑臭水体案
2.清丰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加五支沟环境污染案
3.清丰县检察院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案
清丰县水利局
水行*执法典型案例
1.清丰县大屯乡夏固温泉洗浴中心干扰计量设施运转行*处罚案
2.濮阳市悦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行*处罚案
清丰县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检察长”治河新模式典型案例
治理清丰县潴泷河柳格镇卞家村村口河段内河道垃圾案
(来源于清丰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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