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市委决定,以市委、市*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濮阳市优秀共产*员和濮阳市先进基层*组织。根据我市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濮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人,濮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50个,濮阳市优秀共产*员拟表彰对象25人,濮阳市先进基层*组织拟表彰对象15个。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11月24日—11月28日。
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如对全市优秀共产*员、先进基层*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情况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留真实单位、姓名。
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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