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当事人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并呈现家庭聚集性特点,疫情防控态势再次紧张。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清丰县人民法院向您发出如下提醒:
请尽量选择线上诉讼
减少线下人员接触
01
网上立案篇
一、为避免人员聚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尽量采取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提供电子送达地址接收材料,减少现场申请立案、缴费等诉讼事项。
网上立案主要有以下途径:
1
河南移动微法院
如果您还不了解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诉讼案件的资料上传以及网上缴费的具体步骤,点击网上立案小课堂可详细了解。
2
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
进入—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左上角——网上立案,按照流程操作即可。
3
跨域立案
如果是外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您也不用费劲跑远路,可以带着起诉材料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或者就近的人民法庭,进行跨域立案。
二、已经在网上立案平台立案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如果确实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热线或网上平台查询案件承办人,直接邮寄给承办法官。
三、申请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跟踪案件进展,还可以远程音视频调解、调解协议在线签字、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在线申请立案等全调解流程。如有需要进一步联系调解员,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热线查询调解员联系方式。四、申请保全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进行线上申请。02
审判篇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受疫情影响因关停交通等,无法如期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审理。对于因患病治疗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的,法院将予以妥善处理。
二、疫情期间,需进行网上开庭的,具体的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