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报道清丰县检察院的做法,既是肯定、更是鞭策。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不仅是经济问题、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清丰县检察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加强调查核实,实行精准化监督,紧紧抓住行*争议的源头和要害,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争取多方共同参与,有针对性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华商置业”主动撤回起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县住建局达成和解,华商置业补建人防工程,住建局不再收取两千余万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促进了行*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坚持和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既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害,也保障了“华商置业”复工复产,有效防止了“诉讼程序空转”,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达到了法律、*治、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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