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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4 1:54:00
总规修改的主要内容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结合用地现状和相应的用地空间管制*策,对规划区进行“四区”划定,以保护区域生态敏感因子、控制城市无序蔓延、统筹城乡发展。


  

禁建区

——面积约25.97平方公里,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矿产采空区、微山湖湿地保护区、清水通道保护区、高压通廊、铁路防护区、现状采空地面塌陷危险性大区等。


  

限建区

——面积约38.89平方公里,括现状林地、草地、地质灾害敏感区、压煤区(不包括采空区范围)以及堤防内部洼地等洪涝灾害敏感区、现状采空地面塌陷危险性中区等。


  

适建区

——面积约10.35平方公里,除禁建区、限建区和已建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已建区

——面积约49.86平方公里,指现状建成区。

 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线修改
  

调出规划区范围区域:本次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沛县中心城区西北角区域及东北部。位于运河西路西侧、西环路东侧、上海路以北、屯北路以南,用地面积约.2公顷,原规划大部分为农林用地及水域。


  

调入规划区范围区域:本次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沛县中心城区外西环路西侧,萧何路延伸段南侧,孙洼大沟北侧。用地面积约.2公顷。

调整后影响:本次调整前后规划区范围维持原规划.4平方公里不变,调出范围内地块主要为非建设用地,含小部分城市建设用地。建设用地规模总量调整后仍维持原规划不变。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开发区


  将天津路南侧、石楼路北侧、运河西路西侧、西环路东侧的物流仓储用地(W),二类工业用地(M2),商业设施用地(B1),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公用设施用地(U),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面接合计约.6公顷用地调整为水域和农林用地,其中水域面积约46.68公顷,农林用地面积约.91公顷。


  将张良西路南侧、规划三路东侧、西环路西侧区域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调整后二类住宅用地(R2)约15.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B)约12.35公顷,工业用地(M)约.42公顷,物流仓储用地(W)约40.28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约59.9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约1.06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G)约24.61公顷,水域(E1)约3.19公顷,农林用地(E2)约66.82公顷。合计新增用地约公顷。


  

大屯区


  将红光路东侧和西侧、明东北侧、周勃路南侧的0.98公顷交通场站用地(S4),67.37公顷二类居住用地(R2),4.69公顷商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49公顷教育科研用地(A3)及24.04公顷体育用地。


  

新城区


  将沛公路北侧、东环路西侧的26.18公顷体育用地(A4)调整为24.77公顷居住用地(R2)及1.41公顷公园绿地(G1);将沛公路南侧、东环路西侧的26.68公顷教育科研用地(A3)调整为21.42公顷居住用地(R2)、1.56公顷公园绿地(G1)及3.7公顷商业设施用地(B1);将沛公路南侧、东环路东侧的24.69公顷教育科研用地(A3)调整为21.18公顷居住用地(R2)及3.51公顷商业设施用地(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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