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通过与公职失信人单位协作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
年11月,刘某与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清丰县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确定胡某偿还刘某欠款元,但判决书生效后,刘某多次向胡某催要未果。
年5月,刘某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执行法官还多次电话通知胡某来法院履行义务,但胡某总是借口推脱。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胡某系某学校教师后,去其单位找到胡某,告知胡某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将在信用等级、贷款、消费等环节受到限制。但被执行人胡某仍拒绝履行义务。鉴于胡某系人民教师,执行法官随即转换了思路,将执行情况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告知了其学校领导,联合学校领导一起给胡某做思想工作。最终,胡某认识到了自己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后,主动来法院交纳了案款,该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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