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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26 1:36:00

自濮阳市委改革办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四张清单”的通知》,取消市政府部门各类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和“奇葩”证明项,仅保留5项,取消比例为98.1%,并将取消和保留的清单进行公布。按照部署,各县(区)政府也全面完成了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平均取消证明项、保留6项,平均取消比例为97.5%,华龙区取消证明项、保留3项,取消比例为97.6%,市县两级保留数量和清理比例均处于全省领先位置。

今年7月份以来,根据“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我市围绕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再次全面深入开展清理各类证明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取得明显成效。此次证明清理规范工作证明的范围是市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区)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县(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清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五个一律”原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以上政策文件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

对取消的证明事项,市、县两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提供,也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提供证明。市政府办公室还明确了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如提供有效证件、部门间函询、数据平台信息共享或实地调查了解等,对于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部门间不得再“踢皮球”。

市级清理后保留的5项证明事项分别是:

一、市民政局要求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市民政局要求出具的军人死亡证明

三、市司法局要求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四、市住建局要求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

五、市民宗委要求出具的必要资金证明

来源:我爱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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