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河南省清丰县法院行政审判庭以庭审直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清丰县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县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所负责人乔某某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庭审。
原告周某某于年2月在开会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但被告因原告的单位未将原告年1—2月份的工伤保险费按时交纳,又因发生工伤事故有第三方责任人而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故原告周某某诉至清丰县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各环节有序推进,整个庭审过程进展顺利。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够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促进执法规范、提高执法水平、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审判庭杨法官表示,将积极落实“着眼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要求,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姚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