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清丰县法院召开年第一季度发改案件质量讲评会暨审判质效推进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主持,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会议。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郭循利,做为联系指导清丰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指导。
讲评会上,主审法官对第一季度4件典型发改案件逐案汇报了案情、被发改原因及对二审结果的理解认识,两名资深法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进行点评,主管领导对案件进行深度讲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向全体员额法官传达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规定》文件精神。审管办主任董丽红对1-4月份整体审判质效指标进行了通报,对落后指标进行了重点评析。郭循利庭长对清丰县法院案件质量意识强、落实上级法院精神行动快、案件质量讲评效果好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举一反三、总结经验,保持效率、提高质量,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强化沟通、完善协调机制四个方面对今后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党组书记、代院长赵志学针对案件被发改原因,逐项分析,提出具体对策,针对1-4月份个别落后指标,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了原因,并对今后的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主动作为,增强责任意识。各主管领导要加强对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各庭室长要充分发挥好“一岗双责”工作职能,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组织好本部门学习培训活动,对新的工作精神要及时传达贯彻,打造精英团队,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二要均衡发展,坚持质效双升。要注重案件质量,以案件质量为中心,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将案件质量关口前移,深入推进案件质量讲评,严格质效追责制度;要把握审判节奏,摒弃前松后紧工作定式,按节点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三要案结事了,注重案件效果。各员额法官要通过创新调解方式,促进审判专业化,加强文书说理、判后答疑等方式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审判管理部门、督查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强化通报考核,推动审判质效水平整体提升。供稿: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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