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重点场所“场所码”申领及使用、查验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年7月18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濮阳大参林药店诚睦花园店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二:年7月18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红旗鞋业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三:年7月23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清丰县鼎红快捷宾馆前台工作人员张某某未查验旅客“场所码”即办理入住登记,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清丰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处以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四:年7月23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清丰县时尚快捷宾馆前台工作人员王某某未查验旅客“场所码”即办理入住登记,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清丰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五:年7月24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金四季影院式足道未申领“场所码”,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给予该商户警告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案例六:年7月24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阿玛尼烫染造型店未张贴“场所码”,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给予该商户警告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案例七:年7月24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桥头棋牌室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八:年7月24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浴池南棋牌室经警告后仍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给予该商户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
案例九:年7月24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濮阳市华兴运输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交通运输局给予该商户警告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案例十:年7月24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清丰县宏建汽车装饰空调门市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有关规定,清丰县交通运输局给予该商户警告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请各类公共场所和相关人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清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7月27日
原标题:《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已有多人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