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次民诉法修改决定,新版《民事诉讼法》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在审判实践中贯彻落实好新民事诉讼法,准确适用法律,提升审判业务能力,1月6日,清丰县法院组织开展新修改版《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会,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韩清蓉领学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新修改内容,对修改及新增加部分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并对修改前后的条文进行了对比研究。韩法官阐述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重点围绕在线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规则、司法确认、一二审独任制的适用、申请执行期限等规定,结合审判实践,针对如何适用新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并号召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杜绝裁判文书中援引法条错误现象的发生。
培训过程中,与会人员通过互动讨论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了对《民事诉讼法》新修改内容的理解。通过专题培训学习,广大干警进一步加深了对新修改《民事诉讼法》部分重点条款的理解,为今后更好的审理、执行民事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清丰县法院将以全面贯彻落实新的《民事诉讼法》作为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配套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供稿: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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