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清丰县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对年9月份审结案件进行评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评查确定了评查重点,细化了评查措施,评查人员结合评查重点,评查认真、细致,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亚娟对评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学对评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抽查,评查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
本期评查重点为公告案件中的公告依据、公告前时间、公告后开庭时间等节点,鉴定扣审期间、鉴定结束至质证时间,庭审中各流程节点的期间,撤诉案件的实际化解纠纷情况。审管办结合本期评查重点,根据繁案、简案设计了评查表,分审判程序、审判实体、裁判文书、案件卷宗,细化了评查措施,便于对评查中存在问题总结。
刘亚娟副院长对评查工作进行强调,要求大家结合本次评查重点,认真、仔细评查每一个案件,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
赵志学院长现场抽查了评查卷宗后,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强调,提出以下要求:
1
强化对案件质量、效率的认识。充分认识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的深刻含义,本次评查细化到各审判节点,目的是让大家对案中质量和效率的重视,高效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提升司法公信力。
2
端正对案件评查工作的态度。做好案件评查工作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是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增强司法能力的需要、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需要、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通过强化认识、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升业务能力和法官素质。
3
及时整改评查发现的问题。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到问题解决的办法,将评查结果转化为行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实际行动。
供稿:审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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