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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海螺千克,濮阳两人被采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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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河南大周律师事务所刘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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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河流域破坏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仙庄派出所结合庆祝建*周年大清查大巡防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辖区内河流渠干,严查非法捕捞犯罪行为。6月30日,仙庄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6月3日凌晨许,仙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邢某明和张某志在清丰县仙庄镇普马寨村南潴泷河支流(东二干渠)上,在禁捕区和禁捕期内未经渔业部门许可非法捕捞海螺,被该所民警当场抓获,经查,邢某明和张某志在清丰县仙庄镇普马寨村南潴泷河支流(东二干渠)上非法捕捞千克海螺。

目前,犯罪嫌疑人邢某明和张某志已被清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信息来自:平安清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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