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其中教师岗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附件《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应为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5、清丰县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清丰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拒绝、逃避服兵役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