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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动态医院实施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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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模式,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清丰县医疗保障局、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于6月10日8时起在我县率先实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后,凡纳入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在我院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医院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交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出院时只须缴纳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即可。出院费用结清后,退还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证件。

一、*策实施对象

凡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均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策。

二、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策的情形

(1)涉及违法犯罪的(包括打架、斗殴、吸*等);

(2)应由第三方负担的;

(3)有恶意欠逃医疗费记录、个人信用信息不良的;

(4)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

“先看病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的实施,将有效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住院难、看病贵”的问题,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

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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