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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15岁男孩街头持刀行凶,其实真相是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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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6日10时33分,濮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我市*河路和濮上路交叉口有一名男子持刀随意拦截过往车辆、行人。

濮阳市公安局昆吾分局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制服。

经查:于某某(男,15岁,范县龙王庄镇张大庙村人,目前在安阳某汽车修理厂务工)26日早从安阳坐长途车到濮阳,在濮阳市*河路与濮上路口下车后因情绪激动而持刀寻衅滋事。由于于某某不满十六周岁,其寻衅滋事行为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于某某处十五日治安拘留不予以执行的裁决。办案民警及时通知于某某的父亲将其领回,责令其严加监护。

濮阳生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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