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白癜风能治好 https://m.39.net/disease/a_s2uu5x3.html一年前,年仅18岁的王某威与同伴一起饮酒,此后王某威为救溺水同伴不幸身亡。家人认为王某威的救人行为是见义勇为,向当地提出了申请。
12月14日,王某威的哥哥王某超收到河南省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书面回复,称其弟弟的行为是履行了法定义务,不构成见义勇为。“我不能接受这个认定。”王某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准备向濮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复核。
▲不予确认见义勇为决定书
清丰县公安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关于王某威的行为不是见义勇为的决定是委员会成员一致通过的,虽然无法认定其见义勇为,但对其行为表示肯定和同情,已与乡政府和县民政部门沟通,后期将对王某威家庭进行慰问。
聚会饮酒后救助溺水同伴到底是法定义务,还是见义勇为?关于这一认定引起了热议,红星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律师进行解读。
不认同认定为“履行法定义务”
年7月10日,河南工业科技学校学生王某威在朋友刘某伟的邀约下,一同前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纸房乡某饭店就餐。“吃饭的时候,我弟弟和刘某伟等人都喝了酒。”王某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通过事后了解,当天饭后,是刘某伟提出的去河里摸鱼。
▲王某威、刘某伟溺亡后的救援现场照片
王某超称,到了马村乡宅刘内村西头的潴龙河支流水闸附近后,刘某伟最先下水,“我弟弟并没有下水,而是坐在边上拿手机给刘某伟拍视频,以及和一名女生聊天。”
在王某超提供的视频里,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一河岸处,有一男子(刘某伟)正沿着岸下河,岸边另站着两个少年,其三人均赤裸上身。一旁的拍摄者则在视频里做着解说“看在下河游泳”。不久,下河男子出现溺水症状,旁边的同伴随即提醒“慢慢的,别扑腾”。
据东方今报报道,事发时与王某威聊天的女生说,王某威在发现刘某伟有溺水症状后,便给她说去看一下,“但后面再发消息就没有回了,直到当天在官方救援的消息中看到他溺亡的信息。”
“弟弟衣服都没来得及脱,就赶紧下水救人,但最后他们两个都溺亡了。”王某超说,事情发生后,弟弟所在的学校曾到家中慰问,并希望他们提供当地部门认定其救人的证明,“我向他人咨询过,他们都认为我弟弟救人是见义勇为,所以我便向当地提出了申请。”
▲王某威
王某超表示,申请后不久,他便接到了当地派出所的电话,称王某威不符合见义勇为条件。“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当天我弟弟五人在一起喝酒,属于相约合意的民事活动。对于共同饮酒人的人身安全,以自我防护为主,其他人的义务保障为辅,义务同行人有提醒、劝阻、通知、辅助、照顾、护送等义务。”
王某超回忆说,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其弟弟作为共同饮酒人,下水救人是在履行应当履行的共同保障义务。属于具有法定义务的救助行为,并非概念里称见义勇为要求的非法定义务或职责。因此根据相关条例,其行为不符合见义勇为特征。
“我弟弟既不是公职人员,与刘某伟也不是亲属,他何来救人的法定义务?他本来就没有下水,是看到有人溺水了才赶紧去救人的,连准备都没有。”王某超说。
该决定系委员会成员一致通过
今年12月14日,河南省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正式向王某超进行了书面回复,称王某威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故决定不予确认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该份认定书显示,河南省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认为,王某威、刘某伟等5人共同饮酒后相约去河里抓鱼,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生命安全的危险存在,其5人之间相互形成了对彼此的安全保障的义务,同伴刘某伟遇险时,王某威实施救助行为,属于其对同伴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体现。因此,王某威在发现刘某伟处于危险状态时下水救人的行为虽值得肯定,但其行为属于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确认王某威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不予确认见义勇为决定书
通过查询河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