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白癜风医院 http://www.t52mall.com/大河网讯(记者宋向乐)4月20日,河南省交警总队对外通报3起“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
“买分卖分”指的是使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代替实际违法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额外支付一定费用,以及以牟利为目的、低价买入他人未满的交通违法记分并高价卖出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参与“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
年5月9日,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侦办了一起涉嫌“买分卖分”案件。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潘xx1、潘xx2、袁xx、张x、晋xx等“黄牛”以代办审车、保险为名,非法从事买卖驾驶证记分业务从中收取好处费。
伊川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之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对违法行为人潘xx1、潘xx2、袁xx、张x、晋xx5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
案例二
年,濮阳清丰县公安机关侦办了一起涉嫌“买分卖分”案件。经查,年9月、年1月,高xx在多个